被代位人在繼承開始前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」,其直系親屬得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在訴訟時效期間內,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,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。 繼承海外資產時,應先確認該國的繼承法律與規範,並依當地程序申辦繼承手續。例如,某些國家可能要求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、繼承公證文件及遺產稅申報等。此外,若涉及跨國遺產稅,可能需同時依台灣與當地法律規定繳納相關稅款,建議諮詢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大陸 遺產 繼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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